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地处陕甘川交界的秦岭山区,属长江上游嘉陵江水系。北靠天水,西邻徽县,东南二面与陕西宝鸡、汉中相连。全县辖3镇11乡,118个行政村,总人口5.0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1万人。全县总面积137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2.01万亩。最高海拔2738米,最低海拔773米,年平均气温11.3℃,平均降雨量630mm,无霜期193天,有一江七河八大水系,全长209.93公里。年径流量3377.2万立方米。
杭州清债公司施工或者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索赔方法。
在公共场所施工无设置明显标记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或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造成他人损害时,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其管理人是对该建筑物有保管、管理义务的人和对该建筑物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
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地处陕甘川交界的秦岭山区,属长江上游嘉陵江水系。北靠天水,西邻徽县,东南二面与陕西宝鸡、汉中相连。全县辖3镇11乡,118个行政村,总人口5.0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1万人。全县总面积1374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2.01万亩。最高海拔2738米,最低海拔773米,年平均气温11.3℃,平均降雨量630mm,无霜期193天,有一江七河八大水系,全长209.93公里。年径流量3377.2万立方米。